关于2017级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30 11:36:12 作者:研究生处 点击:2408
关于2017级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各研究生党员:
为了做好2017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报到时9月5日(星期二)将党员入党材料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起交研究生党总支办公室(二办公楼二楼研究生处)审查。
二、办理相关要求:
1、校外党员。校外新生党员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一式三联,需将第二联和第三联一并交至我处;介绍信的填写应规范,不能随意涂改;介绍信右下角应为县级及其以上单位党组织盖章。介绍信抬头的书写格式如下:(1)党员组织关系从隶属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管理的普通高校转入我校的,其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四川音乐学院委员会组织部”(也可简写为“四川音乐学院党委组织部”、“四川音乐学院”);(2)党员组织关系从省外或省内其它单位转入我校的,其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也可简写为“四川省教育工委”),介绍信的去往单位为“四川音乐学院”。
2、校内党员。本校应届毕业生党员考上本校研究生的,请持“川音内部转接介绍信”报到。
3、《入党志愿书》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审批手续齐备;
4、预备党员如在2017年9月5日 前预备期满但未履行转正手续的不予接收,必须回原单位转正后再转入我校;
5、申请入党时未满18周岁的党员不予接收。
对照上述要点,如有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情况,请将《入党志愿书》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与原单位党组织联系,尽快将《入党志愿书》相关内容补充完整,经校党委组织部确认无误后,办理正常转接手续。
各研究生新生党员必须在9月5日(星期二)到研究生党总支办理新生党员转接相关工作,过期将无法再办理新生党员入库联网工作。
研究生党总支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