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5 18:06:41 作者:研究生处 点击:24702
四川音乐学院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通知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函〔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四川音乐学院因校制宜、精准施策,切实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实现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加强督导和检查,扎实做好信息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四川音乐学院,达到国家划定A类地区(一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即:
艺术学硕士:政治38,外语38,总分347;
艺术硕士: 政治38,外语38,总分347;
教育硕士: 政治46,外语46,总分331;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达到以下条件,可参加复试:
艺术学:政治理论36,外国语36分,业务课一54分,业务课二54分,总分340分。
艺 术:政治理论36,外国语36分,业务课一54分,业务课二54分,总分340分。
三、复试时间
暂定于5月中下旬进行。各专业(方向)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官网http://yjs.sccm.cn/。
四、复试方式
受新冠疫情影响,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加试(跨专业及同等学历)、复试将陆续通过网络远程考试的方式进行。
五、网络远程考试平台
各专业方向根据专业特点分别采用“小艺帮”、“瞩目”、“腾讯会议”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考试科目对应使用的软件及操作指南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官网(后续发布)http://yjs.sccm.cn/。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加试(跨专业及同等学历)、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考生不予复试。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官网http://yjs.sccm.cn/。
七、考生身份识别
复试过程中采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验证,严防替考、作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八、复试科目
我校对《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一)中规定的复试科目及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使其既能保持现场考试的优势,又能适应网络远程考试的特点;既能有利于考生发挥应有的专业理论和技能水平,又能确保最终成绩真实可信,保持公平公正的选拔人才。
九、录取原则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别确定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定向单位合同如引起纠纷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单位不予负责。
4、各研究方向初试专业主课(业务课二)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的不录取;【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初试专业主课(业务课二)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80分的不录取】;
5、复试折算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
6、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民族音乐学、乐律学、艺术文献编译(音乐)、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复试主科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
7、专业型 音乐(135101)领域(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一)01-45所有研究方向复试主科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
8、美术类各研究方向的主科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其中绘画与视觉艺术研究方向的绘画小稿创作、油画方向的油画小稿创作、动画方向的线描插画及理论口试低于80分的不录取)。
9、舞蹈类各研究方向复试主科(舞蹈教育与教学专业理论与实践、中国古典舞表演专业理论与实践、舞蹈创作及作品阐述)折算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
10、各研究方向初、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
11、报考“文化建设与文化管理”方向的考生,有艺术专业学习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所有录取考生报到时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13、全日制计划按教育部要求使用。
14、录取时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
15、拟录名单公示、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国家教育部审录。
十、违规违纪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应届毕业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往届毕业生,通报考生户口所在单位或街道社区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调剂
我校各研究方向原则上均不接受调剂考生。
十二、体检与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川音乐学院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