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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

 

欢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报考四川音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报考硕士生需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四川音乐学院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名,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生源质量保留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本简章附件一《四川音乐学院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类别及学制

学校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四、报名、资格初审及网上(现场)确认

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所选报考点发布的通知要求对网报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和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2025年3月5日至3月11日,所有参加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通过“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本简章附件二《报考点及联系方式》中自主选择任一报考点报名,并自主选择考试方式。报考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资格初审

2025年3月14日前,按照各报考点相关公告和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三)网上(现场)确认

1.网上(现场)确认时间:

2025年3月24日前,报名考生应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安排参加网上(现场)确认及缴纳报考费,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按报考条件身份证件要求);

(2)学历、学位证书(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考生,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在报考点完成网上(现场)确认后,于2025年3月26日前将网上(现场)确认提交的所有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yzw@sccm.edu.cn,邮件主题为“川音港澳台研招报名--考生姓名-报考研究方向”。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予其考试。

注意: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五、考试

(一)初试

1.我校2025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研究生初试实行全国统考,选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全国统考试题——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试卷内容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3个模块。

2.考试方式分为笔试方式和机考方式,考生可自主选择。两种考试方式使用同一套统考试题,除英语运用部分外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3.2025年4月7日至4月12日,考生可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gatzs.com.cn/),根据报考点公告时间要求打印《准考证》。

(二)复试

1.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学校要求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复试。

2.复试考试科目及要求参考本简章附件一《四川音乐学院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复试参考书目见《四川音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为2025年5月,具体时间、考试形式等以我校公告为准。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金

(一)学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24﹞417号文以及四川省物价部门许可标准执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20000元/年·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学)8000元/年·生。

(二)奖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我校管理规定执行。


七、体检

学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实施。具体事项以我校通知为准。


八、录取

按照考生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下旬-7月初发放。


九、入学

(一)新生应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我校在“新生入学须知”中注明。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两周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时,须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武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邮编:610021

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邮编:610500

临空经济区校区:四川省资阳市资州大道777号,邮编:641300

学校代码:10654

咨询电话:(028)85430277

招生专用邮箱:yzw@sccm.edu.cn    

学校研究生处官网:http://yjs.sccm.edu.cn


 附件:

1.四川音乐学院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2.报考点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