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5 10:12:39 作者: 点击:3489
各研究生培养系(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的通知》(川教函﹝2023﹞33号)的核心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和教育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水平发展,培育一批优秀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支持
(一)项目设置
本次教改项目类别包括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
1.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拟立项5项。
2.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包括区域特色课程、科教融合课程,拟分别立项5项,共立项10项。
(二)经费支持
经费支持:1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优良的师德师风,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教学实践、研究或管理经验。
(二)每人以负责人身份申报主持的研究生教改项目不超过1项。已获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的项目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三、项目要求
(一)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
项目应紧密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和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状及趋势,着眼于解决我校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重难点问题。研究选题包括:
1.研究生分类培养改革实践
2.科教融汇/产教融合育人机制研究
3.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4.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督体系研究
5.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路径研究
6.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机制创新研究
7.其他选题
(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
1.课程应注重课程思政理念的融入,紧密结合时代发展,聚焦当前国家需求、社会动态等,培养学生的时代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岗位适应能力。
2.区域特色课程项目须深挖巴蜀音乐文化特色,课程目标、考核要求须契合巴蜀区域特色和需求,课程内容须与巴蜀区域的历史、文化紧密结合。
3.科教融合课程项目须依托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博士毕业论文相关成果转化,紧扣重大科研项目或博士毕业论文的研究成果,将前沿理论与实践研究融入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
4.申报的课程必须是列入或计划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
5.立项课程须开设运行至少3个周期。
(三)建设周期
本年度教改项目中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所有项目均不允许延期,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延期,须向研究生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延期次数不超过1次且不超过1年,且项目经费不再进行年度结转。如未按照要求如期结题,研究生处将终止其项目,并按相关规定追回项目经费。
(四)项目的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费使用管理参照四川音乐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四、结项要求
(一)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项目成果的形式应为论文、专著、综合研究报告中的一种或多种,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且项目负责人须为成果的第一完成人。
(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时应提交项目研究报告、课程教学大纲,以及能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项目所有成果均须署名“四川音乐学院”,并标注“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
(五)结项验收合格且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推荐参加各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或优先推荐参加更高级别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项目申报书。
(二)系(院)审核报送。系(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基本情况审核后,汇总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处。
(三)学校评审立项。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在全校范围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并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正式立项。
六、材料报送及时间
(一)纸质材料。系(院)向学校报送的推荐纸质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及《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二)电子材料。系(院)将本单位项目的申报书(申报书文档须命名为“系(院)全名+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及汇总表压缩为1个文件包,发至邮箱cyyjscpyk@163.com,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4日17:00。
联系人:杨珍,联系电话:028-85430282。
附件:
研究生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