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中心

关于《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内容的更正公告及补充说明

现就《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中电子音乐作曲及新媒体音乐“科目名称及分值占比”内容更正如下:

研究方向

科目
序号

科目名称及分值占比

考试方式

复试科目及要求

电子音乐作曲

专业理论测试(笔试)30%

笔试

①专业理论测试(笔试)【有关电子音乐历史、分类、风格、作曲家及作品等】;
②电子音乐作曲专业创作测试(面试)【根据考生提供本人创作的两部作品(一部混合类电子音乐作品[作品简介、乐谱、音频或视频成品、工程文件]和一部幻听类电子音乐作品[作品简介与设计方案、音频素材、音频成品和工程文件],每部作品不少于5分钟)提问】;
③外国语听说。

电子音乐作曲专业创作测试(面试)65%

面试

外国语听说5%

录制

新媒体音乐

专业理论测试(笔试)30%

笔试

①专业理论测试(笔试)【有关电子音乐历史、分类、风格、作曲家及作品等】;
②新媒体音乐专业创作测试(面试)【根据考生提供本⼈创作的两部不同类型新媒体音乐作品([作品简介与设计方案、音视频成品、工程文件],每部作品不少于5分钟)提问】;
③外国语听说。

新媒体音乐专业创作测试(面试)65%

面试

外国语听说5%

录制

 

另:就考生咨询的“演唱”“演奏”类科目线场录制考试方式补充说明如下:

现场录制科目的录制时间和场地均由我校统一组织安排,无须考生自行录制,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复试相关公告,以后续考试安排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