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09-25 15:48:03 作者: 点击:7235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后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生源质量的有效方式。为做好我校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拟接收推免生的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四川音乐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均为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有较强的学术兴趣、创新能力、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
6.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推免研究方向原则上相同或相近。
7.外语水平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8.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三、考生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
2.本科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证明自身水平和能力的资料,如外语考试成绩单(CET四、六级成绩单等)、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等。
4.附件《四川音乐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5.复试专家小组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请程序
1.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从2024年9月28日9:00开始至2024年10月7日16:00止,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请按照推免服务系统相关填报要求进行,逾期不再接受材料提交和补报。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以下简称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须按规定在推免服务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填报志愿。
2.我校接收推免生培养系(院)组织专家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遴选,于2024年10月8日16:00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2024年10月9日12:00前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安排将在我校官网另行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四川音乐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四川音乐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书目》。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缴纳复试费。
4.我校将根据复试结果和拟招生计划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
5.拟录取考生须下载打印《四川音乐学院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情况,按体检要求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报告,最后将《四川音乐学院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zw@sccm.edu.cn,纸质原件在新生报到时提交。
6.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复试时间及方式
我校拟于10月中旬组织推免生复试,届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我校官网后续发布的复试公告参加考试。
六、录取
1.复试各科目成绩为百分制,专业主科成绩须达到相关研究方向的要求,综合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
2.各研究方向按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形下,以该方向专业主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仍相同,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议,择优录取。
3.对于体检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及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5.推免生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6.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费和奖助政策
1.学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24]417号文以及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000元/年·生,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生。
2.奖助政策参照招生当年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文件,并结合四川音乐学院相关奖助政策执行。
八、其他
1.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报考录取信息为准。
2.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的推免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3.对于已被录取的推免生,将随统考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
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新生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5.本章程与国家最新发布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后续公告。
九、学校地址
校区名称 |
培养系(院) |
校区地址 |
武侯校区 |
声乐歌剧学院、民乐系、钢琴系、管弦系、作曲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学院、手风琴与现代器乐系、音乐工程系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邮编:610021 |
新都校区 |
舞蹈学院、流行音乐学院、艺术学理论与管理学院、传媒学院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邮编:610500 |
临空经济区校区 |
成都美术学院 |
四川省资阳市资州大道777号,邮编:641300 |
招生单位:四川音乐学院
学校代码:10654
考点代码:5128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人:许老师 王老师
咨询电话:028-85430277 邮箱:yzw@sccm.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附件:
1.四川音乐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